一、偷稅漏稅與騙稅有什么不同?
偷稅漏稅騙稅區(qū)別是偷稅是故意的少繳或不繳稅款的違法行為;漏稅是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騙稅是以欺騙手段非法占有稅款的違法犯罪行為,表面形式合法。
偷稅漏稅與騙稅的區(qū)別:偷稅是指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騙稅主要是指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采取對所生產或者經營的商品假報出口等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shù)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shù)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shù)額計算。
有靠前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稅與漏稅區(qū)別
漏稅是指納稅人(包括扣繳義務人)并非故意,沒有依照稅法規(guī)定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的行為,是一種一般稅務違法行為,應由稅務機關責令其補繳漏繳的稅款,并加收滯納金;偷稅則是一種故意行為,行為人目的明確。從性質上看,偷稅性質要比漏稅嚴重得多,偷稅情節(jié)嚴重,符合規(guī)定的偷稅罪的條件的,應當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偷稅漏稅和騙稅都是沒有按照規(guī)定繳納稅務的行為,但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區(qū)別,都是違法的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shù)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