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離婚冷靜期是多長時間?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設置不超過3個月的冷靜期。在冷靜期內,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情況開展調解、家事調查、心理疏導等工作。冷靜期結束,人民法院應通知雙方當事人。其中對于我國的夫妻雙方之間的離婚冷靜期的設置,主要是夫妻雙方提出離婚申請后,如果在設置的冷靜期內有一方不愿意離婚的,那么可以向申請機關撤銷離婚申請。
另外,《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四條中規(guī)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前款規(guī)定期間屆滿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法典》離婚冷靜期規(guī)定也正式實施。
二、在離婚冷靜期實施之后如何快速離婚?
可以申請離婚調解,省時又省力。離婚調解,可以當事人自己申請,也可以由法院依職權主動開始調解。夫妻雙方如果一開始還能協(xié)商,可以一起去法院申請訴前調解,告訴法院雙方已經達成離婚協(xié)議了,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已經協(xié)商一致,讓法院盡快安排調解員做調解。
調解結果:
靠前,調解后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
第二,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xié)議,人民法院按協(xié)議制作離婚調解書(里面會注明雙方自愿離婚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和債務等事項的處理約定),調解書送達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婚姻關系自此解除;
第三,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訟程序。
調解離婚耗時短,對于這類案件,法院也怕時間拖久了一方可能會反悔,所以往往會盡快安排調解、讓雙方簽調解筆錄,一般當天就可以出具調解書,或者一周內將調解書寄到當事人手上,多則1個月(看具體案情和各地法院對這類案件調解的時間限制)。調解筆錄自簽字后便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雙方解除夫妻關系。
法院調解效率高,且無法反悔。根據《關于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13條規(guī)定,當事人各方同意在調解協(xié)議上簽名或者蓋章后生效,經人民法院審查確認后,應當記入筆錄或者將協(xié)議附卷,并由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生效的調解書無需再申請離婚證。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的法律效力與民政部門**的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離婚當事人無須再到婚姻登記部門**離婚證。如需再婚,直接憑生效的法院民事判決書、調解書**結婚登記手續(xù)即可,原先的婚姻關系已經由人民法院依法解除,雙方不再具有夫妻身份關系。
離婚冷靜期施行后,想要離婚的當事人必須在申請離婚登記后,等待30天離婚冷靜期,正常協(xié)議離婚流程:
1、離婚前需要先登記,登記完成后需要等待至少30天才可以領取證件,也就是常說的冷靜期。
2、在第二個30天內雙方未同時到場那么就表示放棄離婚申請,此時也就是說最長的時間是60天。
3、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
但“冷靜期”制度只適用于夫妻雙方自愿的協(xié)議離婚,并不適用所有的離婚情形。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訟,訴訟離婚并沒有“冷靜期”的規(guī)定。
一般來說,***離婚最快時間一般為3個月,如果靠前次法院沒有判決離婚,則要等6個月的禁訴期,禁訴期屆滿后才能第二次提***訟?!睹穹ǖ洹芬?guī)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也就是說,訴訟離婚的時間可能長達2年以上。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離婚冷靜期的設置目前在我國的法律上已經具有了相應的法律效力,也并不是強制實施的,對于離婚的具體情況,需要由雙方根據自己的實際意愿來協(xié)商進行處理,特別是雙方已經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了離婚協(xié)議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記機關**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