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進入尾聲,到了年底,很多辛苦工作一年的工薪族都會獲得一筆工資以外的年終獎收入。眾所周知,年終獎也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那么2020年終獎個稅分開算嗎?2020年終獎個稅計算法是怎樣的呢?
一、2020年終獎個稅分開算嗎
在財政部稅政司發(fā)布的《關(guān)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guān)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中,關(guān)于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有明確規(guī)定:在2021年12月31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算納稅,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所以2020年終獎與工資薪金是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的。
二、2020年終獎個稅計算法
1、年終獎個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2、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2020年終獎個稅是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
例如:
2019年某員工的年終獎獎金為36000萬元,那么按月?lián)Q算的數(shù)額為36000/12=3000元,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分別為3%和0,應納稅額=36000*3%-0=1080元。
2019年某員工的年終獎獎金為36012萬元,那么按月?lián)Q算的數(shù)額為36012/12=3001元,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分別為10%和210,應納稅額=36012*10%-210=339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