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遞延所得稅借方表示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增加或發(fā)生的借方金額。當遞延所得稅資產的金額增加時,通常會在遞延所得稅借方科目上記錄借方金額,從而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的余額;
2、遞延所得稅貸方表示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增加或發(fā)生的貸方金額。遞延所得稅負債是指由于會計利潤與納稅利潤存在差異,導致當前應繳納的所得稅超過當前會計利潤所應納稅額的差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是公司在會計利潤與納稅利潤存在差異時所形成的一項資產。它是指由于企業(yè)在稅務上確認的費用或損失超過在會計上確認的費用或損失而導致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減少的差額。遞延所得稅資產將在未來的納稅期間中用于抵消企業(yè)的應納稅所得額。在會計資產科目中,遞延所得稅資產通常會歸類為長期資產或非流動資產。具體而言,在財務報表中,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能會單獨列示為"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或作為長期資產的一個組成部分列示。
遞延所得稅負數表示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少或發(fā)生的借方金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是指由于會計利潤與納稅利潤存在差異,導致當前應繳納的所得稅小于當前會計利潤所應納稅額的差額,當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時,會計師通常會在遞延所得稅負數或遞延所得稅負債貸方科目上記錄借方金額,以表示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的原因通常包括:
1、折舊和攤銷差異:企業(yè)在計算折舊和攤銷時,可能會根據不同的會計準則和稅法規(guī)定產生差異,導致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
2、業(yè)務費用確認差異:企業(yè)在確認特定業(yè)務費用時可能存在差異,例如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非經常性損益等,這些差異也可能導致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