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基金又名共同基金,是一種***基金,常常是由***公司或證券公司通過發(fā)行證券的手段吸引***者認購、籌集資金,然后運用籌集的資金在市場上選擇獲利高的股票或債券進行二次***,從而提高自身資本的增值能力的基金。
互助基金是國家認可的,為了幫助企業(yè)的員工應付發(fā)生意外狀況時的醫(yī)療費用,或者家庭困難,婚姻變故等人禍時給予臨時支援的基金。針對這一基金如何正確使用的問題,國家制定了相應的基金管理辦法,目的是讓基金一定給予最需要的人幫助,而不是落入不法人之手。當然此互助基金不是隨便發(fā)放給員工的,想要獲得互助基金紅利的員工,需每月固定繳納一定的費用,只有公司的正式員工繳納基金才有用,如果員工屬于試用期,那么將不適用于本辦法。另外,人員一旦繳納了互助基金,那么都將成為員工互助基金委員會的成員,從而擁有一定的權利,例如可主動了解此委員會的經(jīng)營狀況或財務儲備,提出個人改善委員會的合理建議等等。當然,此會員也擁有一定的義務,即每月固定捐助一定金額,此金額數(shù)并不大,不會給員工帶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