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劃生育證明怎么開
1、申請人領取《___市積分制入戶計劃生育審核表》
2、申請人填寫《___市積分制入戶計劃生育審核表》,上面要真實填寫自己的資料,未婚、離婚、喪偶等情形不用填寫配偶資料。不需要填寫配偶那一欄。有配偶的話,必須要填寫,且雙方都要簽名。
3、寄回去給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鎮(zhèn)(街)人口計生部門填寫,如果申請人是已婚的話,也要寄回去給申請人配偶的戶籍所在地地鎮(zhèn)(街)人口計生部門填寫。戶籍所在地鎮(zhèn)(街)人口計生部門加具意見、簽署承辦人員姓名、聯(lián)系電話并加蓋公章;
4、送各區(qū)(街道)人口計生辦審核,并出具證明。去各區(qū)的人口計生辦審核的時候,要同時帶上以下資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結婚證(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4)___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計劃生育證明所需材料
1、《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2、結婚證;
3、節(jié)育證明。49周歲以下己婚人員,未育的,需提供近三個月本市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女方查環(huán)查孕證明。屬一孩的,提供近三個月本市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上環(huán)證明。屬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絕育證明;
4、下列情況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屬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會撫養(yǎng)費征收票據(jù)
三、**計劃生育證明的條件
離開戶籍所在縣(市)的行政區(qū)域,擬異地居住30日以上,年齡在18周歲至49周歲之間,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探親、訪友、就醫(yī)、上學、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四、計劃生育證明的**機構
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計劃生育部門
五、計劃生育證明的適用人員
計劃生育***單位綜合治理工作中涉及**新生入園、入學、轉學,申請設立民營社會醫(yī)療機構等需要出具計劃生育證明的流動人口。
由此可見,如果單位或者其它部門向我們要計劃生育證明的時候,我們應該清楚計劃生育證明怎么開。其實這個證明讓人聽起來感覺迷糊,辦起來倒是也不復雜。關鍵的一點就是要保證準備的資料是齊全的,這樣到我們到當?shù)亟值?*的時候進程也會比較快。如果資料不全,還得發(fā)回重新申請,這就影響了進度,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