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訟時效中斷有哪些情況?
可以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包括***、義務人履行自己的半部分義務等,具體情形如下:
1.提***訟或仲裁
權利人提起民事訴訟或仲裁,請求法院或仲裁庭保護其權利的行為。同時應注意,權利人***后又撤訴的應視為與請求相同的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果。包括民事訴訟法上的一切權利主張形式,如***、應訴,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支付令、申報破產(chǎn)債權、申請強制執(zhí)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程序提出的權利主張,還包括權利人向人民調(diào)解委員會或有關單位提出保護民事權利的請求等。
2.權利人主張權利
權利人在訴訟程序外向義務人明確提出要求其履行義務的意思通知。這種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沒限制(口頭或書面等能達請求效果的各種方式),只要將催告之意思傳達于相對人,并于事后能證明。包括權利人向債務保證人、債務人的代理人或者財產(chǎn)代管人提出催告。
3.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權利人的相對人表示知悉該權利人的權利存在的行為。同意履行義務的形式,無特別要求。關于義務人的同意應當注意以下四點:
1)義務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償計劃等承諾或者行為的,應當認定為一方同意履行義務;
2)對于連帶債權人中的一人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應當認定對其他連帶債權人也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對于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應當認定對其他連帶債務人也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3)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應當認定對債權人的債權和債務人的摘取均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4)債權轉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其中斷。債務承擔情形下,構成原債務人對債務承認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務承擔意思表示到達債權人之日其中斷。訴訟時效中斷適用于最長訴訟時效期間以外的訴訟時效期間類型。
4.提***訟或仲裁
權利人提起民事訴訟或仲裁,請求法院或仲裁庭保護其權利的行為。同時應注意,權利人***后又撤訴的應視為與請求相同的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果。包括民事訴訟法上的一切權利主張形式,如***、應訴,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支付令、申報破產(chǎn)債權、申請強制執(zhí)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程序提出的權利主張,還包括權利人向人民調(diào)解委員會或有關單位提出保護民事權利的請求等。
二、產(chǎn)生訴訟時效中斷有哪些情形
(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二)當事人一方以發(fā)送信件或者數(shù)據(jù)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shù)據(jù)電文到達或者應當?shù)竭_對方當事人的;
(三)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標準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nèi)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guī)定的,適用其規(guī)定。
前款第(一)項情形中,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負責收發(fā)信件的部門或者被授權主體;對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簽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親屬或者被授權主體。
(五)當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狀或者口頭***的,訴訟時效從提交***狀或者口頭***之日起中斷。
(六)申請仲裁;
(七)申請支付令:
(八)申請破產(chǎn)、申報破產(chǎn)債權;
(九)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
(十)申請訴前財產(chǎn)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
(十一)申請強制執(zhí)行;
(十二)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
(十三)在訴訟中主張抵銷;
(十四)其他與提***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項。
(十五) 權利人向人民調(diào)解委員會以及其他依法有權解決相關民事***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提出保護相應民事權利的請求,訴訟時效從提出請求之日起中斷。
(十六)權利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從其報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斷。
上述機關決定不立案、撤銷案件、不***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立案、撤銷案件或者不***之日起重新計算;刑事案件進入審理階段,訴訟時效期間從刑事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 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應當認定對債權人的債權和債務人的債權均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十七)債權轉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
(十八)債務承擔情形下,構成原債務人對債務承認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務承擔意思表示到達債權人之日起中斷。
可以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是由民事法律所明文規(guī)定的,故此不管當事人在建立合同關系時,是否約定了可以導致時效中斷的情形,都是不能產(chǎn)生司法效力的。并且一旦時效被中斷,那么就意味著債權人已經(jīng)主動的通過合法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