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的法治社會在不斷的完善,人們在解決問題是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而在解決的過程需要簽定合同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不受氣,通常對于入職時候人事保管合同爭議比較多,因此,在簽訂保管合同的時候小注意很多問題,那保管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簽訂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保管合同的成立
保管合同為實踐合同,即保管合同僅有承諾生效,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該合同仍不能成立,還須寄存人將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方才成立。
2、保管憑證應記載的事項
保管憑證是保管合同的一個重要證據(jù),需注意以下事項:
(1)若保管憑證僅為接受保管物憑證,則所記載事項較為簡單,只需記明保管人及所收保管物的名稱、數(shù)量等基本情況。
(2)若保管憑證即為保管合同,則簽訂保管合同應使用全國統(tǒng)一的保管合同文本,保管合同應盡量做到條款齊備、文字涵義清楚、責任明確。
3、保管人的限制
保管合同是以保管物品為目的的合同。委托人將自己的物品交給保管人保管,只是把該物品的使用權(quán)交給保管人保管,該物的物權(quán)仍歸委托人,保管人只能按合同約定妥善管理的義務(wù),并承擔保管期間的毀損、滅失責任。
保管人不得將保管物轉(zhuǎn)交第三人保管,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保管人違反該規(guī)定將保管物轉(zhuǎn)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保管費用
訂立保管合同時應當明確保管費用,否則保管會是無償?shù)牧x務(wù)行為。
無償?shù)谋9苄袨槌9苋四茏C明自己沒有重大過錯行為不承擔賠償責任外,其他情形也要承擔保管物的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在訂立保管合同時,應明確保管物應支付的費用。
5、保管合同的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靠前百三十六條規(guī)定,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二、保管合同訴訟時效為多久?
一般的合同***按照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訴訟時效為二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由于合同的復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shù)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其他法律規(guī)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guī)定,如海商法規(guī)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quán)的時效為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quán)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簽訂任何合同都要依法來進行否則將會沒有法律效力,在合乎法律的前提下要注意保管憑證因記載的事項,保管人的限制,保管費用,保管合同的訴訟時效等,只有處理好細節(jié)問題才能確保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不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