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用房屋抵押貸款時,或者為他人提供房屋抵押擔保時,都需要**房屋抵押,那么,究竟房屋抵押的程序是什么樣的呢?哪些房屋不能抵押呢,**房屋抵押要注意什么問題呢?看看本文,可能對您有所幫助。
一、房屋抵押的程序是什么
房地產抵押登記基本程序如下:
(一)抵押登記申請。**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受理申請。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文件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規(guī)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并給回執(zhí),回執(zhí)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
(三)審核。登記機關從房地產登記冊查明申請轉移登記的房地產權利狀況,從房地產登記冊或電腦記錄中查明申請抵押登記的房地產的權利狀況后,審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實、齊全和有效:身份證明;《房地產證》或其他房地產權利證書;抵押登記申請書是否按要求填寫; 抵押合同書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審核符合規(guī)定的予以核準登記,并通知抵押當事人。
(四)登記。對核準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并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二、**房屋抵押要注意什么問題
我們需要明確知道哪些房產不能抵押,根據(jù)《擔保法》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或抵押時受一定限制。
1、土地所有權不得抵押;地上沒有建筑物、構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純粹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進行抵押;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但是已經依法承包并經發(fā)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土地使用權除外。
3、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醫(y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yè)的房地產不得進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7、以享有國家優(yōu)惠政策購買獲得的房地產不能全額抵押,其抵押額以房地產權利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比例為限。
8、違章建筑物或臨時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