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是什么意思?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尋釁滋事罪的相關內(nèi)容。
二、如何認定尋釁滋事罪
(一)罪與非罪
對于情節(jié)輕微、危害不大的尋釁滋事行為,只能以一般違法行為論處。判斷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屬于情節(jié)嚴重應該考察以下幾個方面因素:
1、行為的方式和手段;
2、行為的直接危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后果;
3、行為的時間和地點。
4、行為人的一貫表現(xiàn)。
(二)本罪與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形式不同。尋釁滋事罪不要求聚眾;后二者必須是多人以上以聚眾形式出現(xiàn)。
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尋釁滋事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或者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或者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毀損、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后二者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聚眾沖擊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或者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3、犯罪動機不同。尋釁滋事罪是為了滿足耍威風、取樂等不正常的精神***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動機是為了實現(xiàn)個人的某種不合理要求,用聚眾鬧事的形式,擾亂機關、團體、單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對有關單位、機關、團體乃至***施加壓力。
4、犯罪主體不同。尋釁滋事罪的所有參與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責任;后二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可以并處罰金。
(三)本罪與搶劫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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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客觀方面不同。尋釁滋事罪表現(xiàn)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搶劫罪表現(xiàn)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
2、犯罪客體不同。尋釁滋事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公共秩序;搶劫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3、犯罪主觀方面不同。尋釁滋事罪是以滿足耍威風等不正常的精神***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為動因,以破壞社會秩序為目的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為目的,犯罪動機多樣。
尋釁滋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已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為本罪的主體。行為人在實施了尋釁滋事的行為之后,要根據(jù)情節(jié)、危害判斷,若沒有達到規(guī)定的標準,就無法認定構成尋釁滋事罪。而判斷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屬于情節(jié)嚴重應該綜合幾個方面因素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