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階層的犯罪構成體系包含以下內容:
客觀違法,主觀有責。
1、客觀違法要件:行為主體、危害行為、行為對象、危害結果、因果關系。客觀阻卻事由:正當防衛(wèi)、緊急避險、被害人承諾。
2、主觀有責要件:犯罪故意、過失、無罪過事件、事實認識錯誤。主觀阻卻事由:責任年齡、責任能力、違法認識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用兩階層犯罪構成體系方法分析具體案件,共分為四步(分為四步比較清晰),四個步驟依次進行分析,都得出肯定結論,才能在刑法的層面評價行為人有罪。
靠前步,應該首先從客觀方面著手,然后再分析主觀方面。因為如果行為不具有法益侵害性(違法階層),再去分析行為人的主觀方面(責任階層)是沒有意義的(刑法不懲罰思想犯)學理上叫做“客觀主義立場”。
第二步,客觀阻卻事由,也稱違法阻卻事由,共三個:正當防衛(wèi)、緊急避險、被害人承諾。如果案件存在以上事由,就不用往下分析了,行為人無罪。當然還要考慮防衛(wèi)過當、避險過當、超出刑法規(guī)定的被害人承諾的范圍(重傷)。
第三步,主觀階層,也成責任階層,指行為人對危害行為是否具有故意或者過失,主要包括四個方面:故意、過失、無罪過事件(意外事件)、認識錯誤。如果有故意或者過失,則表明其具有主觀罪過性、非難可能性。若是無罪過事件,即無罪。
第四步,主觀阻卻事由,也稱責任阻卻事由,包括四方面:責任年齡、責任能力、違法性認識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總結:與“四要件”體系相比,兩階層的犯罪構成體系在分析共同犯罪(比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和不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的共同犯罪)時,能體現(xiàn)出優(yōu)勢。
綜合上面所說的,犯罪構成必須要有構成的要件才能認定當事人的罪名成立,而從構成的要件中就會以客觀要件還有主觀要件來進行入手調查,只要不存在正當防衛(wèi)、或者是緊急避險、被害人承諾,那么其它的行為必定就會按規(guī)定來進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