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低保的條件如下:
1、持有本縣農業(yè)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低保條件:
1、在就業(yè)年齡內且具有勞動能力的無業(yè)、失業(yè)、下崗人員,三次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職業(yè)介紹機構提供就業(yè)崗位的。
2、吸毒、**且仍不悔改的。
3、子女自費擇校就讀的。
4、家庭住宅人均使用面積超出當地上年度人均使用面積3倍以上的(家庭人口不足3人的按3人計算)或二年內新裝修住房。
5、擁有并使用汽車、摩托車、空調等高檔消費品的,飲用純凈水、礦泉水等家庭生活消費水平明顯高于低保標準的。
6、電話月消費總額(包括月租)連續(xù)兩個月高于當地低保標準18%的。
7、有高值收藏或***有價證券行為的。
8、經常出入餐飲、娛樂場所消費的。
9、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拒絕或者不配合最低保障工作人員調查核實有關情況或提供虛**明材料的。
10、因未履行低保對象所承擔的義務而被取消低保資格未滿半年的。
11、無法定贍養(yǎng)(撫、扶)養(yǎng)人的老年人、病殘人員及孤兒,其財產贈與他人的,由財產受贈人負責贍(撫、扶)養(yǎng)。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七條
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zhèn)人民***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zhèn)人民***初審,并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民政部門審批。
管理審批機關為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