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法定結婚年齡降至18周歲了嗎?
《民法典》靠前千零四十七條規(guī)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二、《民法典》結婚其他規(guī)定
《民法典》靠前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靠前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靠前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綜上所述:在我國古代對于孩子的結婚年齡沒有做出限制,結婚都比較早;如今在現(xiàn)代不僅是為了控制人口,也是為了控制當代人員的整體的身體素質、基因素質,我國提倡到達一定的年齡之后才允許結婚,主要是因為符合年齡后,其具有自己的三觀、有責任感、可以照顧好他人等因素,因而主推限制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