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規(guī)定戶口簿丟了怎么補辦?
1、戶口本上的戶主本人或者由戶主授權的委托人(必須是成年人且在此戶口本上)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掛失,再提出補辦的申請;
2、派出所必須核實申請人的身份信息,尤其是對戶主授權的委托人提供的證明最好是能夠走訪調(diào)查,證明屬實;
3、其他的資料,需要提供戶主或者委托的的身份證,還有復印件,具體多少份,派出所會有詳細的規(guī)定說明。
二、戶口本的作用
1、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diào)查、核對的主要依據(jù)。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diào)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2、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涂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3、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于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4、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5、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qū)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三、身份證可以在異地補辦嗎?
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靠前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fā)。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jīng)審核簽發(fā)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nèi)完成制作與核驗發(fā)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zhí)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補辦戶口本和補辦身份證的大體流程都一樣,不過身份證現(xiàn)在可以異地補辦了,但戶口本的話就不行了,戶口本,對任何一個家庭來說都屬于非常重要的證件,其實戶口本雖然可以補辦,但戶口本上畢竟登記了家庭成員重要的一些信息,丟了也很麻煩。